广州劳动纠纷律师

联系电话:13760629063
律师信息
范尧捷-广州劳动纠纷律师照片展示

范尧捷律师

  • 所属律所:

    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

    14401201910133888

  • 电话:

    13760629063

  •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1207.1208(地铁2号线,纪念堂站D出口)

网站介绍
您的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劳动纠纷

违法辞退孕妇如何申诉?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07日 来源:广州劳动纠纷律师
[导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任何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或者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若孕妇遭遇违法辞退,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获得经济赔偿。

违法辞退孕妇如何申诉?

1.违法行为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除与孕期、产期、哺乳期(简称“三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除非该职工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法定解除情形。

2.维权途径:

协商解决:首先,建议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尝试友好协商解决问题,这往往是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解决方式。

劳动仲裁:若协商未果,孕妇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确认解除劳动合同行为违法,并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支付赔偿金。

提起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进一步强调了对孕期女职工的特殊保护措施。

怀孕期间能被解雇吗?

关于怀孕期间能否被解雇的问题,答案是明确的——不能。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对孕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有着严格的规定,禁止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一规定旨在确保女性劳动者在特殊生理阶段不因怀孕、生育而遭受就业歧视,保障其劳动权益和生活安定。

具体而言,回答如下:

1. 解雇禁止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除非存在该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严重违纪、严重失职、犯罪等法定解除情形,否则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经济性裁员)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 变更劳动合同限制:不仅不能解雇,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也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间因其怀孕而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或者擅自调整其工作岗位。即使确需调整岗位,也应遵循保护女职工健康的原则,并征得其同意。

3. 法律责任:如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非法解雇孕期女职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同时,劳动行政部门有权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订):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

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怀孕期间女职工享有解雇保护,除存在法定的严重过错行为外,用人单位不得以其怀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面对违法辞退的情况,孕妇应当勇敢地站出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在维权过程中收集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辞退通知、劳动合同、工资单、医疗证明等,以便在仲裁或诉讼中作为有力证据。国家法律为孕期女性提供了坚实的保障,确保其不受不公平待遇,依法维权是每位劳动者应有的权利和行动。

Copyright © 2008-2020

广州劳动纠纷律师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备案:闽ICP备08005907号 网站支持:中国大律师网网站管理